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召县2020年度决战决胜交通脱贫暨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020-09-05 作者: 来源: 点击数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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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政文〔2020〕107号 南 召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南召县2020年度决战决胜交通脱贫暨 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有关部门: 《南召县2020年度决战决胜交通脱贫暨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实施意见》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贯彻执行。 2020年9月3日 南召县2020年度决战决胜交通脱贫暨 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实施意见 一、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,持续发挥交扶贫基础支撑作用。严格实行交通专班统揽负责,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督查中心、县扶贫办、交通运输局、财政局、发改委、审计局、自然资源局、规划中心、生态环境分局、卫健委等单位,各司其职、协调合作,解决好工程建设与大气污染、环境整治相互关系,同心协力、克难攻坚,推进交通脱贫工程顺利进行,努力创建省级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。 二、职责分工 (一)县交通运输局: 1、做好项目规划设计、财政评审、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。 2、制定好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办法,履行好行业监督管理 职责。 3、执行好建设项目公告公示制度。对开工建设项目,及 时设立公告公示牌,内容包括项目名称、建设内容、实施单位及责任人、实施地点、实施期限、资金构成及规模、货物采购及招投标情况、预期目标、受益人、监督方式等。 4、规范合同管理,保质保量安全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。对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严格合同管理,根据项目建设投资额度、建设工期、施工进度、质量标准、约定工程款支付办法,落实安全、文明、环保施工要求,结合“四好农村公路”建设等,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工作。 5、巩固全省“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”第二批示范县创建工作成果,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,确保全县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“开得通、留得住、可持续、常态化”运营。 6、积极推进省级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的创建工作,使农村公路建的好、护的好、用的好,让越来越畅通的农村公路交通网格成为农村摆脱贫困、发展致富的有利条件,带动农业产业、乡村旅游的发展,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。 (二)各乡镇人民政府: 1、协调并解决好交通脱贫项目占地以及地表附属物清理。 2、自等资金,在既定时间内,按既定标准,组织施工力量,完成村道路基工程施工。 3、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协调工作,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解除前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。 4、在既定工作日内,落实乡、村对本辖区被交通建设项目公告公示及材料上报工作。 5、筹措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,组织实施好乡道、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,做到路基稳定、路面构造物完好,排水畅通,沿线设施齐全,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状态,及时组织修复所管养路段的水毁工程。 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承担的工作职责,安排专人、及时跟进、协同服务道路工程建设。 三、强化督查 成立由县督查中心、政府办、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参加的督查组,对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程督查推进。 1、路基工程督查 督查组将在既定的路基工程完工时间内,对各乡镇路基工程施工进度、工程质量,开展1-3次的督查督导,并下发督查通报。交通专班根据督查情况,对路基工程施工进度快、质量标准高、投入大的前5名先进乡镇,分别给予5、4、3、2、1万元的奖励。 2、路面工程督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,要做好施工企业施工期间的环境协调、质量监督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解除前的属地管理职责,督查组将在既定的路面施工期间,同样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查督导工作,并下发督查通报。 3、路肩工程督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,要做好路肩培土工作。督查组将在既定的工程完工时间内,开展至少一遍督查督导工作,并下发督查通报。交通专班将根据督查情况,对路肩工程施工进度快质量高的前5名先进乡镇,分别给予5、4、3、2、1万元的奖励。 上述奖励资金,由县交通运输局即时兑现。 四、严格奖惩 根据“路基施工、路肩培土”等综合督查情况结合各乡镇全年工程、养护管理等“四好农村路"建设情况,评选出2020年度交通脱贫暨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先进乡镇予以表彰,由县财政给予现金奖励。第一名1个,奖50万元;第二名2个,各奖励30万元;第三名3个,各奖励20万元。针对综合排名倒数的乡镇,予以通报批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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